一:标识 |
【危化品名称】:3-二甲胺基丙胺 |
【中文名】:二甲氨基丙胺 |
【英文名】:3-dimethylamino-1-propylamine? |
【分子式】:C5H14N2 |
【相对分子量】:102.21000000000001 |
【CAS号】:109-55-7? |
【危险性类别】: |
二:主要组成与性状 |
【主要成分】: |
【外观与性状】:无色液体,具有氨味。 |
【主要用途】: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,并用于有机合成。 |
三:健康危害 |
【侵入途径】: |
【健康危害】:本品有腐蚀性,对皮肤、眼睛有刺激作用。误服、吸入会中毒。? |
四:急救措施 |
【皮肤接触】: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。就医。 |
【眼睛接触】:立即提起眼睑,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 |
【吸入】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
【食入】: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 |
五:燃爆特性与消防 |
【闪点】:38(O.C) |
【燃爆下限】:3 |
【引燃温度】:无资料 |
【爆炸上限】:无资料 |
【危险特性】: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。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。与1,2-二氯乙烷反应产生爆炸性的乙炔气。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。其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火源会着火回燃。具有腐蚀性。若遇高热,容器内压增大,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。 |
【灭火方法】: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、穿全身消防服,在上风向灭火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六:泄漏应急处理 |
【泄漏应急处理】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全棉防腐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防止流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、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。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,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|
七:储运注意事项 |
【储运注意事项】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防止阳光直射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、酸酐、酰基氯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 |
八:防护措施 |
【中国MAC】:未制定标准 |
【前苏联MAC】:未制定标准 |
【检测方法】: |
【工程控制】:密闭操作,局部排风。 |
【呼吸系统防护】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。 |
【眼睛防护】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 |
【身体防护】:穿防静电工作服。 |
【手防护】:戴橡胶手套。 |
【其他防护】:工作场所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,饭前要洗手。工作完毕,淋浴更衣。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? |
九:理化特性 |
【熔点】:-60 |
【沸点】:123 |
【相对密度(水=1)】:0.812 |
【相对密度(空气=1)】:3.52 |
【饱和蒸汽压】:1.333(30℃) |
【辛酸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】:无资料 |
【燃烧热】:无资料 |
【临界温度】:无资料 |
【临界压力】:无资料 |
【溶解性】:溶于水、多数有机溶剂。 |
十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|
【稳定性】: |
【聚合危害】: |
【禁忌物】:强氧化剂、酸类、酸酐、酰基氯。 |
【燃烧分解产物】: |
十一:毒理学资料 |
【急性毒性】:LD50:1870 mg/kg(大鼠经口);600μL/kg(兔经皮)LC50:无资料 |
【刺激性】:家兔经皮:开放性刺激试验, 100μg/24小时,引起刺激。家兔经眼: 5mg,中度刺激。 |
【亚急性和慢性毒性】: |
【生殖毒性】: |
【致癌性】: |
【致突变性】: |
十二:环境资料 |
【环境资料】: |
十三:废弃 |
【废弃】:建议用焚烧法处置。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。 |
十四:运输信息 |
【危规号】:33623? |
【联合国编号】:无资料 |
【包装分类】: |
【包装标志】: |
【包装方法】:安瓿瓶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铁盖压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属桶(罐)外普通木箱;螺纹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(罐)外满底板花格箱、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。 |
十五:法规信息 |
【法规信息】: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3.3 类高闪点易燃液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