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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阿培南
Biapenem
CAS号: 120410-24-4
分子式: C15H18N4O4S
分子量: 350.39
别名: 保护比阿培南
分子结构式:
  货号   品名   产品规格   包装   单价(RMB) 可用库存 备注 数量
143348 比阿培南 99% 1g 询价 >10
性状
质量标准
用途
危险性质
贮存

熔点 265-271°C (dec.)

检验项目
标准规定
检验结果
性状 应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为微黄色结晶性粉末
比旋度 -26.0~-36.0 -33.8
鉴别
(1) 应呈正反应 呈正反应
(2) 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,供试品主峰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一致 供试品主峰保留时间与对照品一致
(3) 在294nm处有最大吸收
在242nm处有最小吸收
在295nm处有最大吸收
在242nm处有最小吸收
(4) 应与对照品红外光谱图一致 与对照品红外光谱图一致
检查
酸度 PH值应为4.5~5.8 5.12
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如显浑浊,与1号浊度标准液比较,不得更浓,如显色,与黄绿色或黄色5号标准比色液比较,不得更深。 溶液澄清 颜色浅于黄色2号标准比色液
有机溶剂残留量 叔丁基甲醚、丙酮、乙酸乙酯、
乙醇、异丙醇均不得过0.5%(g/g)
四氢呋喃不得超过0.072%(g/g)
甲醇不得超过0.3%(g/g)
乙腈不得超过0.041%(g/g)
1,4-二氧六环不得超过0.038%(g/g)
N,N-二甲基甲酰胺不得过0.088%(g/g)
乙醇为0.29%,异丙醇为0.01%
其余均未检出
未检出
未检出
0.02%
未检出
未检出
有关物质 单一杂质不得过1.0%
杂质总量不得过3.0%

0.75%
干燥失重 不得过1.0% 0.43%
炽灼残渣 不得过0.2% 0.07%
重金属 不得过20ppm 小于20ppm
细菌内毒素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
无菌 应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
含量测定

按干燥品计算,含C15H18N4O4S不得少于96.0%

99.1%

用途 为全合成的沙星类抗菌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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